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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厅直属行政系统处分164人 问责96人

2016-05-05 湘纪君 三湘风纪

省纪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组与其他的驻厅纪检组不同,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有在职干部13096人,约占省直公务员的四分之一,是省直单位中直管单位和干部最多的纪检组。负责监督21个省属监狱单位和8个省属戒毒单位,并直接负责600余名处级干部的纪律审查工作。
从“大包大揽”的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
省纪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组全体工作人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按照“三转”要求,驻司法厅纪检组让自己从“大包大揽”的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不参与业务工作分工。纪检组组长夏飞介绍:“司法厅系统各级纪委书记,限时退出已分管的纪检主责以外业务工作,对超出规定时限的实施问责。” 找准职责定位,才能突出主业主责。驻省司法厅纪检组把纪律挺在前面,频出重拳:对省星城监狱组织警察在考察学习期间违规外出旅游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实施问责;对省娄底监狱在罪犯狱政管理、亲情电话、新犯购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查处,对3名警察立案调查,对5名警察予以诫勉谈话;对15名厅管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15年至2016年1季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5件,立案105件162人,结案87件1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人。
96人次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严执纪、真追责,全力压实“两个责任”。2015年,驻省司法厅纪检组对全系统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处理96人次。其中,厅管处级干部72人次,3个省属监狱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一把手”和2名因监督责任缺失的纪委书记被立案调查,其中4人被免职,1人被调整岗位。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谈敬纯表示,坚决支持驻厅纪检组工作,监督无“禁区”、处理无“例外”、问责不留情。 

省司法厅积极推进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对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初核情况、交办督办案件的查办情况,下级纪委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须向驻厅纪检组报告,省属监狱戒毒单位纪委在向同级党委和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纪委报告的同时,须向驻厅纪检组报告,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处理。同时,对系统内发生的重大案件,及时向省纪委、省直纪工委报告,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落到实处,驻厅纪检组真正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2016年以来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

清查监管场所违禁违规品  处理39人
监管场所存在违禁品、违规品,是监狱戒毒执法领域反腐败斗争中的一种具有行业特点的现象。为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湖南组织开展了“查两违(违禁品、违规品) 抓两严(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活动;部署了“两不两失(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监管失职、场所失序)”自查自纠活动,对受利益驱动传递违禁品的个人一律清除出队伍。 驻省司法厅纪检组对省直监狱单位涉及违禁品、违规品问题组织调查6次,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纪委组织调查20余次。2名警察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2名传递违禁品、违规品的警察取消警衔,2名职工、9名外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在追查违禁品、违规品流入监管场所的源头,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过程中,厅党组注重对管理不到位的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处理。2015年,处理有关人员39人,处级干部17人。特别是对赤山监狱罪犯顾某在狱内犯罪,组织有关人员贩毒的案件,引起了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对该狱手机等重大违禁品流入监内组织了全面调查,并对监狱长、分管监管改造的副监狱长等5名落实责任不力的监狱领导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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